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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
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、法 规、规章,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结合本行业实际,特制定金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。
1、金属企业的安全场所主要是:码头装卸钢材,场地堆放,车辆运输,金属材料加工等等,容易造成人员伤亡,吊装机械和运输车辆损坏等等安全生产事故。
2、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督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安全无事故。
3、会员企业应制定切实履行的安全管理制度、责任制度和工作职责。
4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,各会员企业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,分析和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,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。
5、安全生产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,以便备查。
6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,加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人员的安全学习、教育、加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监督检查、力排安全隐患。
7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,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,按时逐项予以整改、落实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。
8、从严审查车辆驾驶和装卸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,做到持证上岗,严禁聘用无准驾车型执照和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的操作人员。
9、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,属法人安全管理不到位,将依法追究领导责任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
2021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