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服务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
档案证章管理制度
一、档案管理
1、各类文书、会员、财务、活动等档案统一由专人整理归档,分类存放、编号登记。
2、档案严格执行查阅、借阅审批制度,严格涂改、撕毁、私自外传、擅自销毁。
3、落实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、防蛀防护措施,纸质与电子档案同步备份,严守档案保密纪律。
4、外单位及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内部档案资料。
二、印章管理
1、协会公章、财务章、法人章等实行专人专管、分存分管,统一放保险柜。
2、严格执行用印审批流程,填写用印登记,写明事由、份数、经办人、审批人,留存备查。
3、严禁空白纸张、空白合同预先盖章,严禁私自携章外出、违规用章。
4、对外发文、合同、重要材料须经秘书长、会长审批后方可盖章使用。
三、证照证章管理
1、协会法人登记证、各类资质证照专人保管,按时完成年检年审,及时办理变更延续。
2、会员证书、职务牌匾、荣誉证书由协会统一制作、审核发放、建立台账。
3、会员单位更名、换届、退会、除名须及时交回原有证章,遗失补办按流程办理。
4、证章仅限合规业务使用,严禁转借、出租、伪造、涂改及虚假宣传使用。
四、保密与纪律
1、全体人员严守工作秘密,严禁泄露会员信息、财务数据、内部工作事项。
2、工作人员离职必须完成档案、印章、证照全部移交,方可办理离岗手续。
3、凡违规管理、违规使用档案、印章、证章造成损失的,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
2021年5月1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