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服务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
资产管理制度
为加强协会资产的管理,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与更新,保证协会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制度所称资产指:汽车、电脑、复印机、传真机、打印机、空调及协会办公有关的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。
二、协会资产购置需向秘书长申请,由会长批准后方可购买。
三、资产购置应本着“货比三家,质优价廉”的原则,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四、资产的日常维护、保养工作由使用人负责。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明细表,详细反应固定资产的实有数,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,做到帐务、实物、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。
五、协会固定资产的报废、清理应经秘书长审核、会长批准后方可办理,残值收入如数上缴。
六、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、丢失的,应由当事人赔偿。
七、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现金。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
2023年3月13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