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服务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廉政监督制度
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,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规范权力运行,防范岗位廉政风险,推进清廉协会、清廉行业建设,结合本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协会党委、支部班子、全体党员、在岗工作人员及协会各项决策、人事、财务、会务活动、会员服务、项目运营等全部工作环节。
二、监督原则
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;依规依法纪、公开透明;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;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。
三、岗位职责
1、党委、支部主体责任:统筹党风廉政建设,坚持业务与廉政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、同考核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制度。
2、纪检监督责任:负责日常监督、风险排查、警示教育、线索处置、作风督查,依规执纪问责。
3、全员岗位责任:全体工作人员严守纪律规矩,廉洁履职、规范服务、主动接受监督。
四、重点监督内容
1、政治纪律: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、执行党章党纪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。
2、重大决策:重大事项、重要人事、大额资金、重点项目全部集体研究、全程留痕、公开规范。
3、财经纪律:会费收支、公务支出、报销审批、采购招标、资产管理合规透明,杜绝违规开支、私设账目。
4、履职作风:严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推诿敷衍、吃拿卡要、态度生硬等问题。
5、廉洁自律:严禁收受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宴请招待、变相利益输送;严禁利用职权谋私、干预行业事务。
五、监督方式
1、日常监督:常态化岗位检查、谈心提醒、廉政谈话、台账检查。
2、节点监督:节假日重点廉洁提醒与专项督查。
3、公开监督:党务、财务重大事项按规定公示,接受党员、监事、会员监督。
4、年度评议:落实述职述廉、民主评议、廉政考核,结果与评优、任用挂钩。
六、投诉举报
设立廉洁监督渠道,依规保密处置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,对实名举报及时反馈,严肃保护举报人权益。
七、责任追究
对违反纪律规矩、履职不力、发生廉政问题的人员,依规依纪约谈提醒、通报批评、追责问责;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。
八、附则
本制度由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党委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温州市金属行业协会党委
2022年7月8日

